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申报本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前。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常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家项目年龄限制: A类:男性≤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4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B类:男性≤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负责人。 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参与本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各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 (3)外籍或港澳台负责人需提供聘用证明材料。 (4)企业牵头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5)需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6)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 预算编制需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 申报书不得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 涉及科技伦理与安全的项目需提供附件材料。 严禁夸大不实或弄虚作假。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 作为负责人或骨干,在研+新申报项目总数≤2项(部分国际合作项目不计入)。 不得因申报新项目退出在研项目。 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自然重大项目等实施联合限项,同期在研项目总数≤2项。 执行期结束早于2025年12月31日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网上填报: 系统: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时间:2025年4月30日8:00至5月30日16:00。 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需于2025年6月3日16:00前确认推荐。 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审核申报材料。 技术咨询: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 指南方向:010-62327213(总师办)。 申报流程:010-68104484(专业机构)。 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原文链接) 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2.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3.“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信息来源: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一)常规项目
指南方向1-11为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可下设课题,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除特殊说明外,每个常规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7家。
常规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多于8人。
常规项目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继续支持。
(二)青年科学家项目
指南方向12-25为青年科学家项目。
青年科学家项目分为A类与B类两种支持方式:
A类:申请国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B类:申请国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不需要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
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申报。
指南方向下设2个课题,两位课题负责人的研究方向应属于脑认知原理解析、脑重大疾病研究、脑机接口、类脑计算等方向中的任何两个不同方向。
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指南方向支持的项目数量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 申请青年科学家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可根据所发布的指南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需求,选择提出A类或B类申请。
(一)申报单位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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